音乐学苑(四川器乐

中国古老的簧管乐器,殷代(公元前1401--前1122年)的甲骨文中已有“和”(小笙)的名称。春秋战国时期,笙已非常流行,它与竽并存,在当时不仅是为声乐伴奏的主要乐器,而且也有合奏、独奏的形式。南北朝到隋唐时期,竽、笙仍并存应用,但竽一般只用于雅乐,逐渐失去在历史上的重经作用,而笙却在隋唐的燕乐九部乐、十部乐中的清乐、西凉乐、高丽乐、龟兹乐中均被采用。当时笙的形制主要有十九筑、十七簧、十三簧。唐代又有了十七簧的义管笙,在十七簧之外,另备两根义管,需要时,再把它临时装上去。早期的笙为竹制,后来改为铜制。明清时期,民间流传的有方、圆、大、小各种不同的笙的形制。
笙的构造是,将铜制的簧片装在若干竹管下端,这些竹管插在一个匏制、木制或铜制的带有吹孔的斗子上。吹时用指按着竹管下端所开的孔,使簧片与管中气柱发生共鸣而发出乐音。演奏时,除单音外、大都用二音、三音或四音配成和音。
解放后,对笙进行了改造,目前,已普遍使用的有二十一簧、二十四簧、三十六簧以及小排笙、排笙(键盘笙)等多种形制。笙的吹奏技术也有较大发展,除了用于伴奏、合奏外,已发展成为独奏乐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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