树立先进执法理念 营造浓厚文化氛围
                吉利法院成为全国精神文明试点单位

  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,教育法官争当文明人、做文明事,被河南省高院评为“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”活动先进基层法院,两次荣记集体二等功,并被河南省委、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。最近,该院在中央文明办、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“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座谈会”上介绍了先进经验,并被确定为全国精神文明试点单位。
该院在精神文明建设中,从教育干部树立文明司法的执法理念入手,注重形式的多样性、内容的实在性和工作的规范性,建立学习制度,做到“五定五有”,即定时间、定地点、定内容、定方法定责任;年初有计划、月月有活动、季季有主题、年底有考核。该院持之以恒地开展“当事人评法官活动”,让案件当事人对干部的审判态度、工作作风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、提出意见,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。为保证创建文明活动的连续性和持久性,该院在强化教育的同时,先后制定了80余项1800余条的规章制度,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言行,使干部的言谈举止都有章可循。
为了给干部营造争做文明法官的浓厚文化气息,法院制做了大量名人字画、标语牌装点办公楼,并在字画的内容上根据不同场所的不同用途突出不同的主题,使干部随时随地受到文明的熏陶。与此同时,该院坚持以市民文明学校为依托,深入地对干部进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教育,通过开展“文明庭室”、“文明干部”、“文明家庭”评比竞赛活动等“文明细胞工程”,把个人、家庭、单位联系起来,形成强大的辐射和示范作用。近年来,该院为困难当事人免交、减交、缓交诉讼费15万元,当事人评价说,吉利区法院一心为群众着想,真是一个名副
实的文明单位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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